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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无房产证咋落户 甘肃网友求助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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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一名甘肃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自己在兰州市购房后未获房产证,全家难落户的问题。对此,兰州市政府办公厅答复称,该网友购买了商品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落户所需要的材料有:1.个人申请;2.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有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购房发票,兰州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原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正式职业证明(原为农业户口人员不提供);4.在兰办理2年以上(含2年)的《居住证》。

领导:你好,我是天水人,夫妻同在兰州工作,生活。我与2013年购买兰州市省建二公司房子,关于落户事宜,我询问了派出所户籍科,必须要有房屋产权证,我询问省建二公司相关人员,一个推给一个,来回转圈圈,省建二公司迟迟不给房子办理产权证,导致在兰州无法落户,以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办事需要回天水去,最严重的是,我爱人已有身孕,孩子无法上户口等一系列问题,我曾拨打市长热线,无果,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解决我的困难,万分感谢。

网友: 您好!3月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房产证办理与落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首先,谢谢您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办理。经核实,根据您的情况,您属于购买了商品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落户所需要的材料有:1.个人申请;2.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有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购房发票,兰州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原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正式职业证明(原为农业户口人员不提供);4.在兰办理2年以上(含2年)的《居住证》。如您准备好上述材料,请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参加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根据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明确说明,体检、政审不合格,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可是我报考的省直单位的职位为什么没有安排递补?第一批都已经入职已经三个多月,为什么不按照公告组织人员递补?这是不是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部门是不是有不作为之嫌? 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招考递补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5年度招录省直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于2015年底结束,关于个别职位体检、政审环节不合格人员的递补,省直有关招录单位目前正在核实情况并上报。经复核,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将组织递补体检,并做好后续政审考察、公示等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们村地处甘肃省武山县高楼乡,独岭村,是全县最偏远的山区村干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村里没有路走,今年村干部和乡政府向村民收钱说是要修路,结果钱收上去了,路却越修越难走,现在还没人管了,村里人现在吃水还的到几十里外去卖,一车水10块,可运费100多, 村里开小车的,给别人放高利款的,都领着低保,真正住危房的吃不饱饭的不知道低保是什么,低保成了名副其实的关系保,前段时间的扶贫贷款和村干部关系好的就有,关系不好的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有的关系户拿到贷款就去给别人放高利,望领导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武山县高楼乡独岭村修路收费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武山县高楼乡独岭村位于武山县南部高寒山区,分4个自然村,共有135户704人,其中,独领组43户224人;蒿柯寨44户233人;柯泉下26户134人;谢家山22户113人。201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80户393人,全村预计2017年整村脱贫。 关于向群众收钱修路,但至今路还是难走的问题。 2015年武山县组织实施了独岭组、蒿柯寨组村道路硬化工程,两个自然村的行路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独岭村的其他2个自然村因居住分散,高楼乡政府组织实施了柯泉下组、谢家山组通村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群众筹资9420元,乡政府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5万元,目前已完成谢家山通村道路3.1公里,沙化拓宽柯泉下组同村道路2公里,剩余0.9公里,因地段处在漳县武当乡当中岭村后山,当地群众认为修路对他们的村庄有影响,所以多次集体阻挡,乡政府多次与漳县武当乡当中岭村协调无果至今工程没有完成。今年乡政府计划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五月份完成剩余工程。至于饮用水困难的问题因3个自然村驻地地势高,水源低并且水源不足,所以安全饮水解决困难大,经多方协调独岭村被列为整村搬迁安置村,以彻底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的问题。 关于住危房的村民吃不饱饭也不知道低保是什么的问题。高楼乡独岭村现有低保对象31户,低保对象都是严格按照程序由群众申请、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后经片长签字把关上报乡党委、县民政局审批确定的,不存在低保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扶贫贷款用作给别人放高利贷的问题。高楼乡政府对贷款农户的资金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跟踪管理,贷款资金的发放按照农户需求意愿由个人申请,村干部、驻村干部、分管领导签字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发放到群众手中,从源头杜绝了贷款违规使用的现象发生。独岭村2015年扶贫贷款37户资金使用都按照乡政府规定办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或放高利贷的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本人投诉张掖市物价局不作为,乱作为。作为张掖市一居民,我区很多小区电价高于居民电价,比如盛和名园,比居民电价每度高四分钱,而且电表还是物业安装,物价局定价,这难道不是乱作为?小区物业,我区大多是三级资质物业公司,物价局全部按二级资质物业公司标准核准收费,剥削居民,这是不是乱作为?核准小区收停车费,而没有发票,这不是逃税漏税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盛和名园小区电费、物业费及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您反映部分小区电价高于居民电价,比如盛和名园,比居民电价每度高四分钱。我省目前实行的居民生活用电销售价格为每千瓦时0.51元,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是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内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881号)执行的。因为历史原因, 我区部分小区并未由电力公司直供到户,而是由物业公司实行转供电即二次供电,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暂行)等问题的通知》(甘价服务[2007]137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内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881号)的规定,物业小区实行二次供电可收取二次供电管理费,具体标准为管辖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盛和名园现有住户726户,且属于实行二次供电的小区,其向住户收取每千瓦时0.04元的二次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费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我局于2014年12月19日下发的《关于盛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张市价发[2014] 234号),也核准此收费项目,因此您反映小区电价高于居民电价是因为加收了二次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费。经向张掖市电力局了解情况,盛和名园小区属于合表供电小区,如果想要执行每千瓦时0.51元的居民电价,就必须由电力公司抄表到户,但前提是由小区住户召开业主委员会通过,向电力局提交改造申请,电力局接手小区现有供电设施,进行抄表到户的改造,但改造的资金得由小区住户承担。 2、关于您反映的我区大多是三级资质物业公司,物价局却按二级资质物业公司标准核准收费的问题。这是您对物业企业的资质与物业企业的服务等级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产生的误解。所谓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简单地说就是指表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提供的物业服务层次、范围的准入资格。《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从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则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的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所作的分类,并以此作为适用不同等级的政府指导价的依据。按照《甘肃省建设厅物价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的通知》(甘建房[2007]187号)文件,我省物业企业服务等级分为四级。物业公司的资质与收费标准无关,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则与收费标准紧密相关。物价局核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是根据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的,符合相关规定。另外,新修订的《甘肃省定价目录》从去年10月1日实施后,此类小区物业服务费不再由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3、关于您反映的盛和名园小区收取停车费没有发票,涉嫌逃税漏税的问题。据调查由于地税局给盛和名园小区物业的发票都是机打网络发票,开票必须与地税局联网,不许开手写发票,因此盛和名园小区给住户的是收款收据,如住户和车主要求提供发票,可用收款收据去换机打的发票,物业公司向住户和车主做了非常明确的说明,但并不存在收停车费不给发票的情况。 对调查中发现盛和名园小区未按规定公示其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问题,对此我们当场进行了告诫,要求立即整改,对此情况还要继续跟进检查。同时要求盛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与住户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质价相符、优质服务。要求盛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要做好物业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我局也会在今后工作中,尤其是涉及民生价格的方面,把工作做得更细化、更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关注价格热点问题,监督物价局工作,我们也将积极回应网民的关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甘州区一名村官,关于我甘州区村官的待遇问题,我忍不了。村官,比起乡镇干部,要忙很多,这是大家都看到眼里的。说要稳住乡镇干部的心,就不用稳稳村官的心吗?这个真正和村上群众走的最近,最能宣传技术和政策的岗位,拿到的酬劳却远跟不上同单位的其他同事,这样做真的好吗?2013年的时候,单位给干部做工装,其他干部免费做免费发,领导说村官要掏钱,成本的一半,这就交了三百;每年年底慰问双联户,要干部捐款,干部要交,村官也交了,平时镇上所有的交费,村官都有参与。但是,问题在这里就出现了。第一,甘州区村官没有公积金,张掖其他县区,其他兄弟县、市这项待遇都有。第二,科学发展观奖,村官为什么要靠边站,村官的贡献是零吗?第三,烤火费,村官为什么只能望望,不怕冷吗?四,乡镇补贴,村官驻村时间比谁都长,下队比谁都多,乡镇补贴为什么不考虑我们?希望省长能解决我们的需要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015年11月1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甘州区大学生村官的待遇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 18号)和《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文件精神,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各级财政部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选聘到我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待遇,由于“村官”在任职期间并未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而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的冬季取暖费、乡镇工作等其他津贴、补贴待遇,执行范围均要求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因此,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同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针对以上情况,我区组织、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确保大学生“村官”及时发放到位。同时,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下我反映的问题!我是甘谷县八里湾乡的村民,最近我们乡各庄都在照相,说是养老保险办社会保障卡,每人收费10块钱,我不解的是为什么有些人照相,有些人不照相?这么收费有何依据?这个问题我问乡上社保办的人,乡上说是办卡的系统里没有相片的人需要照相,说他们用的是我们身份证上的照片,有些人因为办理身份证时的相片有问题,系统里没有照片,现在需要重新采集才能办社保卡。收费的问题他们不清楚,照相的人也不是他们找的,让我去县社保局问问。 请问甘谷县社保局,这样收费有什么文件依据?我们身份证能办出来就说明我们的照片没问题呀,为什么还要照相?就算是照片有问题,那也是派出所办身份证时的工作过错,现在为什么还要我们承担后果,又要我们掏钱?在外地的人又怎么照相,你们为什么不和公安部门协商一下,把相片处理一下呢?希望能给个答复,不要让我们老百姓不明不白的掏钱,一个人事小,但是全乡几千人就是大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2月1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甘谷县八里湾乡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社保卡收费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在2014年我县社保卡数据采集过程中,省人社厅通过与公安系统信息比对22万余人有照片,接近10万多人需要采集照片信息。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保卡照片信息采集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16号]》文件要求,“对社保卡数据采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参保人员,各县区人社局可在县城及乡镇指定照相馆,安排参保人员就近照相,来采集照片信息。”由于我县山区乡镇较多,没有照片的人员居住分散,并且涉及部分老弱病残人员,为了给参保群众提供方便,要求照相人员进村入户采集照片,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调研,并综合上门采集等因素,由指定照相馆按不高于市场价10元的收取费用。 感谢您对养老保险工作的关怀与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甘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938-56231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甘肃临洮县一名公务员,1981年参加工作,中师毕业,后在职省党校大专学历,1994年过渡为公务员,97至99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一直在县某行政机关工作。2006年调县某局(单位定为事业单位),一直按参管公务员考核,现在工龄35年,还是科员,我能职级并行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2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临洮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能否并行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政策 1.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5〕32号)要求,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范围是:“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单位)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2.根据《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原在机关或参管单位工作且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后因调动、机构调整、编制变化等原因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待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二、处理结果 因您反映的内容无法确定单位性质,故无法判断该网民是否符合该政策。待您个人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后,县人社部门按照个人档案情况和所在单位的性质,对您能否参加职务与职级并行做出明确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 白银区第十四小学主席台出墙,阻挡同侧建委125号楼一单元居民光线,造成多家安全防护失效,以致小偷肆意妄为,多次潜伏居民家中偷盗。三年之久,建委125号楼一单元二楼1-1室、1-3室、1-5室东边白银区第十四小学主席台出墙部分已经成了小孩子玩耍,扒手猖狂的舞台!特别一到夏天,靠墙的窗户根本就不敢开,小偷已多次到家中偷盗,每当提起此事,事主一个个胆战心惊,晚上一个人根本不敢呆在家中。 此问题自2013年起就多次向市规划局和市建设局及市教育局提出,但至今仍无响应。难道老百姓的财产甚至生命安全一点都不重要吗? 就以上已经影响我们三年之余的麻烦问题现望刘省长能为我们尽快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白银市白银区第十四小学主席台出墙阻挡同侧建委125号楼一单元居民采光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原在白银市网站给张书记留言、市长热线(15993号、16014号、151562号)反映白银区第十四小学主席台建设影响其住宅采光、造成小孩子玩耍、居民家中被盗等问题。白银市白银区均已做出答复。 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原教学楼建于1982年,位于校园西侧,建筑面积为3135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高度11.85米。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造成地基下沉、墙体裂缝、多处梁板断裂,经兰州交通大学勘测设计院鉴定为D级危房,2010年旧教学楼拆除,在校园南侧新建6788平方米教学楼一栋。2013年学校实施操场及建设工程,新建主席台位置就位于原拆除教学楼处,建筑净高度4.5米,仅为原有建筑的五分之二。主席台当年完成主体工程,屋面设计为透明阳光板,在阳光板施工过程中因周边住户提出异议而停建。学校主席台建设于学校围墙内侧,建设过程未改变住宅区一侧原貌您所反映小孩子玩耍、居民家中被盗与区第十四小学主席台建设没有必然关系。 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地处老城区,现有学生1339人,教职工80人,校园占地仅为8835平方米,运动场地4500平方米,生均占地达不到11.4平方米的基本办学标准,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艺术活动等场地十分紧张。主席台是学生表演、展演等集体活动的主要场所,层面设计亦已充分考虑周边住户采光需求,建设确有必要,恢复施工显的尤为迫切。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因此,希望您从支持白银区教育事业正常、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从1339名孩子全面茁壮成长的角度考虑,支持学校建设成一个完整主席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不是说今年甘肃省将全面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吗?为什么 白银市景泰县2016年春季幼儿园入学还在收保教费?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白银市景泰县2016年春季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甘肃省从2016年起免除全省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的保教费,这一举措已被列入2016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也是我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省上安排,从2016年3月开始,根据在册登记,全省70万适龄儿童全部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学前教育的全部经费由财政买单,2016年甘肃省两会上通过了该方案,此项经费已经预留。3月份幼儿报到之后,根据入园在册实有儿童数量,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不分公办园和民办园。补助保教费政策出台尚需资金和其它措施配套,甘肃教育、财政厅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实施方案。今年春季学期学费将按照先交后退的办法执行。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甘肃现在按照每名学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具体咨询景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943-55236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我退休后在靖远县政府旁买了一套四层的楼房,自我入住到如今五年天气,楼前就一直有一个不大的破败不堪的化工厂,这样又乱又差的居住环境一直忍受到今天,实在无能为力请求刘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代表化工厂周围所有居民感谢省长您!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白银市靖远县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化工厂污染环境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于靖远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化工厂拆迁问题。靖远嘉靖园住宅小区由甘肃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已完成1-5期建设规划。您提到的化工厂位于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由于化工厂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所以卫生环境较差,垃圾较多,影响了小区和城区卫生环境。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经靖远县多次协调,甘肃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对化工厂进行收购并规划建设,但由于补偿资金问题至今无法达成共识。 今后,靖远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进行协调,争取早日完成对化工厂的改造建设,改善城区居住环境。在此希望您对造成的不便能够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您好!今年甘肃两会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承诺2016年免除学前教育的保教费。甘肃省教育厅在教育部24号的新闻会上也讲了学前三年免除保教费。我们张掖的幼儿园都在收取保教费,是我们理解错了政策还没实行,还是各地不执行,请麻烦过问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3月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张掖市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是今年甘肃省为民办实事之一。2016年1月16日,省政府刘伟平省长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的《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心实施惠民工程。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十件为民实事,其中第八件为“对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这项工作正处在精准统计阶段,之后,省教育厅将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方可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靖远县北城区是靖远的新城区,然而在新城区的人民广场对面有一违建化工厂,自新城开建以来,此废旧化工厂一直存在,无论何时路过,都是狼藉一片,塑料袋,垃圾等等。然而此违建废弃化工厂与人民政府和广场只有一路之隔,确迟迟没有得到拆迁,忘领导能调查改善靖远县北城区的环境卫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3月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白银市靖远县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化工厂污染环境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于靖远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化工厂拆迁问题。靖远嘉靖园住宅小区由甘肃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已完成1-5期建设规划。您提到的化工厂位于嘉靖园住宅小区西南角,由于化工厂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所以卫生环境较差,垃圾较多,影响了小区和城区卫生环境。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经靖远县多次协调,甘肃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对化工厂进行收购并规划建设,但由于补偿资金问题至今无法达成共识。 今后,靖远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进行协调,争取早日完成对化工厂的改造建设,改善城区居住环境。在此希望您对造成的不便能够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